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5/6396706.shtml


捕小雜魚當飼料 漁源恐枯竭








嘉義縣東石漁港常見一簍簍「雜魚」,全是小魚或魚苗,每簍只賣300元,主要賣給養殖業及飼料工廠作為飼料。令人憂心沿海漁業資源枯竭。東石魚市場主任黃登財表示,確實會影響漁業資源,但漁民採用的漁具不違法,捕撈到的小魚如不賣掉,仍會棄置。


「雜魚」是指漁民將可拍賣的魚貨挑選後,剩下無法拍賣的小魚及魚苗;包括豆仔魚、成仔魚、土黃魚、冇頭魚都有。每次漁民出海,會將「雜魚」放進簍子,再以每簍300元賣給收購商,再由收購商轉賣給養殖業及飼料工廠,餵食甲魚、文蛤或製成魚飼料。

每簍「雜魚」重約35至40公斤,可達數百尾,許多外地遊客、學生都覺得很可惜,認為如不要將這些小魚、魚苗撈起來,長大後一定可以豐富沿海漁業資源,漁民就不必擔心捕不到魚;但這些長約5至10公分的小魚,都被廉價賣去當飼料,勢必讓漁業資源枯竭問題更嚴重。

收購商指出,東石漁港每對拖網漁筏,1天大約可捕到400至500公斤「雜魚」,全漁港1天捕獲量可達1公噸,數量不小。

東石魚市場主任黃登財承認,漁民大量捕撈「雜魚」,確實影響漁業資源;但漁民採用拖網,不是流刺網,並沒有違法,且漁網一下水,會捕到什麼魚,漁民也不知道;且,雜魚被捕後會迅速死亡,如就地棄置海裡,會造成汙染,漁民賣給收購商,多少補貼油錢。


【2011/06/14 聯合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dwuner 的頭像
    dwuner

    dwuner的部落格

    dwun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