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川:澎湖跨海大橋 公共工程之恥


繼上周批評公共建設預算過低的警訊後,行政院工程會主委陳振川近日又寫了一篇「危機續集」給媒體,批判主管機關招標時,總以最低標、品質差的廠商施作工程,沒有永續經營理念,成為後代子孫沉重的債務負擔。


陳振川還表示,台灣許多重大公共建設招標未明確規範使用年限,一般皆以五十年為設計使用年限,難道這些建築真的只能使用五十年嗎?


他說,澎湖跨海大橋才完工不久,就被海水腐蝕,今年又得再重新發包;基隆火車站人行陸橋坍塌,各單位卻推卸責任,這都是台灣公共工程之恥。


他也舉例,翡翠水庫依一般認知的五十年使用年限,將在廿四年後退休,但大台北地區如何尋找替代水源?如果真的拆掉水庫,後代子孫也沒有財務能力重新建一座水庫。


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長劉銘龍說,所謂翡翠水庫五十年壽命,是指「經濟年齡」,就是使用五十年可攤平建設成本,並非只能使用五十年。例如台南的烏山頭水庫已使用八十年,桃園的石門水庫也將使用滿五十年。依翡翠水庫的維護使用狀況,使用一百年絕無問題。


陳振川表示,歐盟、日本、大陸早將重要設施使用年限提升到一百年以上,英國橋梁都可用一百廿年以上,大陸的集美大橋、杭州灣大橋、武漢東湖通道、襄陽五座大橋等也都是使用一百年。


他說,台灣不是沒有能力蓋出使用一百年以上的大橋,工程主辦機關卻都不敢將高標準、高品質的公共建築設定為施工目標。


他舉例,台灣金門大橋設計年限為五十年,一百年一月動工,完工期已延至一○六年八月;淡江大橋預計設計加施工共六年十月,最快也要一○八年底完成,但五十年後又要拆除。


陳振川表示,其實只要多花一點錢,就可建造耐用一百年的大橋,我國很多廠商有能力做得到;政府應當要有決心,界定工程品質及效率工期,使用年限加倍拉長,就是為國人省大錢。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9562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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