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蝦危機〉傳不肖漁民 噴殺蟲劑捕抓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到東海岸吃龍蝦!」花蓮、台東的潮間帶有野生龍蝦,壽豐鄉鹽寮村更主打龍蝦餐廳,但最近卻傳出有外地來的人抓龍蝦用「毒」的,漁民說,這些人潛水至龍蝦居住的岩縫噴灑藥水,嗆出整群的龍蝦再一網打盡,有人一晚上就能抓到三十公斤,以目前龍蝦肉一公斤市價超過一千元,一晚上就有三萬元入袋。


今年春天氣候偏冷,目前餐廳到產地收龍蝦的價格,一公斤還有一千元,業者說,往年四月份的時候龍蝦收購價只有八百元,主要是天冷造成龍蝦捕獲量比往年少,由於價格還很高,最近碰過有外地不認識的漁民來兜售龍蝦,買了還來不及烹煮,隔天都死了,探聽才知道原來是用「毒」的,自此再也不跟不認識的漁民買漁獲。


龍蝦的習性是白天躲在礁石洞穴內,晚間才出來覓食。一般漁民都是利用漁船,下午至傍晚在離岸約一百到三百公尺的礁石區放置「三層網」捕龍蝦,擅長潛水者會潛水到礁石區,在龍蝦出沒的位置放蝦籠,等到隔天早上再去收網、收籠子。


漁民透露,有外地來的不肖漁民下海潛水,用噴霧式水性殺蟲劑直接噴入岩縫內,造成龍蝦被刺鼻藥水嗆出來,再用網具一網打盡。漁民說,曾在漁船作業時看到有人非法「毒龍蝦」,曾試著勸阻但對方不聽,報警但對方已經跑掉。漁民說,用家用殺蟲劑毒魚時有所聞,幾年前台東就傳出有不知情的民眾吃魚中毒。


花蓮區漁會總幹事王鐙億說,有聽聞漁民會毒魚,但沒有抓到證據,呼籲少數漁民不要把違法當成僥倖,應該站在海洋資源永續經營的角度來從事漁撈,否則依照漁業法,使用毒物採捕水產動植物,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16/today-north2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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