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帶魚種凍死 納稅人活該?
◎ 杜宇
近日寒流發威,國內養殖魚類如虱目魚、台灣鯛等,再度發生大量凍斃的慘況。這種現象將會隨著全球氣候變遷,導致極端氣候發生的頻率增加而更加惡化。政府相關單位還是沿襲一貫做法,在天氣預報低溫即將到來前夕,才透過媒體要求漁民注意嚴防寒害,就算善盡告知責任,這種做法明顯過於消極,也難以因應環境的快速變遷。
國內業者其實深知虱目魚、台灣鯛等屬熱帶魚種,生性就不耐寒,本來就不適合在冬天養殖。但卻有部分養殖業者喜歡冒風險與老天爺賭運氣,如果幸運碰到暖冬,沒有受到寒害影響,業者或許可以有一筆額外收入(卻也可能因供過於求造成價格崩盤);如果不幸遇到寒冬魚被凍斃,則可以要求政府給予災害救助。而在受災是事實的情況下,要業者為自己魯莽的行為負責,又會顯得不近人情,可能換來受災戶上街抗爭和民代的指責。執政機關通常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判斷下,給予補貼救助,以免自找麻煩。就這樣年復一年,早就習以為常,沒有新的思維和更積極作為。
然而就近來備受國際關注的維護動物福祉觀點,若只為人類私利,讓這些原本不耐寒的魚類接受酷寒考驗,本身就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這樣的行為並不值得鼓勵。其次對於運用傳統技術尚無法克服氣候變化的養殖物與經營型態,政府應該鼓勵業者順天應人,採用與生態維持和諧的生產方式,並推動農漁產品保險制度,讓農漁民與承保機構承擔大部分風險責任(而非依賴政府補貼),引導農漁民做理性生產,主動降低經營風險;並應於平時即透過宣傳管道,讓養殖業者瞭解某些魚種要在冬天養殖會有高度的風險,業者若還執意放養,則風險必須自行負責,政府將不再浪費人民辛苦繳交的納稅錢給予補助。
最後為因應國內業者經營需要,政府應該責成試驗研究機構,將研發新耐寒魚種或品系及其生產技術列為重點工作項目,並列入考核升遷依據,不要讓龐大的研究人力和經費,繼續虛耗在非農漁民迫切需要解決的課題上,才是因應寒害的積極作為。(作者為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8/today-o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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