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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四伏的台灣漁業       杜宇


 國內沿近海漁業資源幾近枯竭的現象由來以久近日才受到媒體關注。原本屬於漁業大國的台灣其實隱藏多項危機,一旦爆發對漁業將產生嚴重衝擊,國人應該督促政府相關機關全力防止悲劇發生。


 首先是漁業補貼可能受限;隨著全球漁業資源日漸枯竭,漁獲捕撈數量銳減,而捕撈作業成本(包括用油、工資、冰塊等)卻不斷上漲,讓許多漁業經營體陷入困境。為穩住漁民生計,許多國家紛紛透過政府財政給予大量漁業補貼(如造船利息補貼、船舶購回補貼、船舶保險補貼、燃油免稅、漁船用油補貼等)讓部分原本經營不下去的船主得以茍延殘喘未被淘汰。這些每年高達三百至三四○億美元的補貼(佔漁業總收益廿五至卅%)不僅使得漁業資源未能作最有效利用,漁業資源惡化情況未減,也造成國際間漁業競爭上的不公,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希望對漁業補貼做合理規範。


 針對漁業補貼台灣立場係和日本、韓國站在同一陣線反對美國、紐西蘭、澳洲全面禁止漁業補貼,少數例外則列為可控訴補貼的主張,認為透過適當管理應可允許各國保有若干補貼政策彈性,各有堅持,迄今未能達成共識。值得重視的是日本政府早已針對未來可能結果預做多方模擬、試算,並擬定多套劇本(包括調整補貼項目,實施退場、轉業補貼、綠能補貼等),希望能避免對日本漁民造成過大衝擊。未來日本、韓國在漁業補貼立場是有可能因經貿、軍事等因素出現妥協或退讓情況,台灣漁業部門應該要事先預做防範,以免一旦通過對漁業補貼設限,將會對台灣漁業經營產生立即衝擊,不能等閒視之。


 其次是漁業貿易遭阻;違法、無報告及未受規範(Illegal,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簡稱IUU)非法漁業活動猖獗已經嚴重威脅到守法漁民的生存。據初估IUU捕獲量為一千一百萬公噸到二千六百萬公噸,價值高達一百億到二三○億美元,在歐盟進口一五○億歐元的水產品中有十一億歐元為IUU捕獲產品。IUU捕撈更被視為對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水產資源可持續利用構成極大威脅。為此除了歐盟透過修法加強對IUU捕撈管控(包括與歐盟貿易所有加工和未加工海捕水產品需檢附有效証明文件,對違法條例的漁船最高可處罰所得漁獲物五倍價值罰款,五年內屢犯處以漁獲物八倍價值罰款,甚至追究法律責任等)外,各國際漁業組織也將針對IUU捕撈活動管制成效不佳的國家,施以降低合法漁業配額,禁止進口等處罰。台灣在管控非法漁業活動雖然較過去有顯著進步,但是有關「權宜籍」漁船,非法捕魚仍時有所聞,綠色和平對此曾多次提出抨擊。為免我國漁業配額以及漁業出口貿易受到波及影響守法漁民生計,政府必需加強漁船監控、通報,並加重罰責以及提高執行效能,才能達到遏止效果。


 最後是漁業配額調降;國際漁業已經從捕撈轉為管理型漁業,國際間對漁業資源利用形成共識,將採取嚴格管理,減少漁業配額,讓魚類資源得以再生,因此未來合理漁業配額數量恐怕很難增加。過去台灣屬於漁業大國,活躍於各主要漁場,因此在漁業配額依循過去捕撈量來分配的原則下台灣取得分配上的優勢。只是隨著國際漁業實力消漲,未來台灣是否仍能維持既有分配數量恐怕有相當大的困難度。有鑑於此,政府除了盡全力來確保配額外,應該要趕快進行漁業結構調整,把部分重心從遠洋漁業轉移到沿近海或養殖漁業,不能被動等到我國漁業配額受到影響後再來縮減各別漁船配額,讓漁民措手不及,引發更大民怨。


 兵法有云: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當賴以維生的漁場面臨無魚可捕之際,政府每年即便投入再多的用油補貼(二○一二年達十八億元)恐於事無補,最終受苦的還是漁民。政府部門不能再消極被動等待局勢轉變,應主動積極調整來因應變局。為了漁業的永續,政府施政是到了該全面檢討和行動的時刻!(作者為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


 
發佈日期: 2012-06-17 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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